「用愛心做朋友」助學活動
蒐集、處理及利用捐款人個人資料告知聲明書
財團法人富邦慈善基金會(以下稱本會)「用愛心做朋友」助學活動,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壹、蒐集之目的
本會基於慈善機構管理、公益勸募等特定目的,為「用愛心做朋友」助學活動進行捐款作業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捐款人(包含持卡人)的個人資料。
貳、個人資料之類別
識別類(例如:中英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號碼、地址、電子郵件地址、信用卡號碼、金融機構帳戶號碼與姓名)、特徵類(例如:性別、出生年月日、年齡)、受雇情形(例如:工作單位、職稱)等。
參、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就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或本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因執行業務需要之第三方所在境外地區。
三、對象:本會、台北富邦銀行、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信用卡國際組織、通匯行、業務委外機構、其他與本會有業務往來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四、方式:
1.紙本、電子文件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於前揭目的內使用。
2.符合個資法第20條規定之利用。
肆、得行使之權利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得就相關個人資料,向本會以書面或電話請求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閱覽。
二、製給複製本。
三、補充或更正。
四、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刪除。
上述權利,若因不符合申請程序、法律規定、本會依法負有保存義務或法律另有規定之情況者,不在此限。
伍、注意事項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台端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基於捐款作業之執行,本會將無法提供後續完善的相關服務,尚祈見諒。